来源:市直机关工委
全市党员干部:
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带动广大群众持续推动移风易俗,树立文明新风,助力“百千万工程”。在清明节来临之际,现向全市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倡导移风易俗。倡导鲜花祭扫、植树祭扫、家庭追思、书写寄语等方式,带头文明祭扫,抵制封建迷信,培树文明、环保祭扫观念,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风结合起来,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、弘扬美德、传承文化的重要载体,营造理性追思、健康文明的祭扫新风。
二、倡导安全有序。强化安全意识,遵守有关法律法规,不携带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上山入林,不组织燃放烟花爆竹、焚烧香烛纸钱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祭祀活动。合理安排祭扫日程和路线,错峰祭扫,自觉维护交通管理秩序,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节日环境。
三、倡导以身作则。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,积极向家人、朋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安全的祭扫方式,结合“双报到双服务”主动下沉基层,用实际行动带动引领群众参与文明祭扫,监督和制止不文明、不安全、不环保的祭扫行为,做移风易俗的倡导者、践行者、引领者。
移风易俗人人参与,培育新风家家受益。党员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,用文明之风传承传统习俗,以点滴行为践行文明新风,带动广大群众共同度过一个文明健康、节俭环保、安全有序的清明节!
汕头市委组织部
汕头市直机关工委
汕头市民政局
2024年3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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